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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周刊到我所调研——刘新东主任汇报并接受采访
发布时间  :  2025-10-17        点击量  :  1448

我所作为阳泉市法学会立法研究会,近年来聚焦我市立法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果。10月14日,《民主与法制》周刊调研团队在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姜威的陪同下,专程前往我所进行调研,市法学会副会长、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我所主任刘新东、我所党支部书记郝俊修、山西新东(太原)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志臣等人参与接待。

调研人员参观了阳泉市红色教育基地、党史教育基地——“红色党建·法治护航”展厅,深入了解了阳泉市红色文化历史,感悟了“中共创建******城”的红色文化魅力以及我所在红色文化保护方面的高瞻远瞩,调研人员对红色文化展厅及我所取得的斐然成绩给予了高度赞扬与肯定。

座谈会上,刘新东汇报了我市红色法治建设情况,并提出了建议:1、地方立法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好红色资源重要指示的具体落实和法治化保障,阳泉要通过地方立法将******代表性的红色文化资源,百团大战、中国创建******城明确列入保护名录,为其划定红色红线、法律红线,提供法制保障;2、从政治召唤升级为保障,确保保护的长期性和稳定性;3、从软要求到硬约束,按照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将阳泉市的条例转化为具有可操作性、可监督性的法规条文,正是地方发挥主动性,将中央精神落地生根的一个典范。

座谈会后刘新东主任接受了《民主与法制》周刊的专访,围绕执业三十来深耕法治实践的历程,分享了作为一名法律人和省市人大代表如何在服务律师行业、党委政府决策以及红色资源保护中发挥“法治参谋”作用的深刻感悟:律师不仅是法律服务的提供者,更应是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多年来,自己始终秉持“专业立身、责任为先”的理念,积极为地方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努力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智囊”。特别是在红色资源保护领域,革命遗址、文物和纪念设施是不可再生的历史财富,承载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必须通过法治手段予以有力保障,自己率先提出了通过地方立法为红色资源“保驾护航”的构想,并全程参与《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的起草、论证与推动工作。带领本所律师团队走访多处革命旧址,查阅大量历史档案,组织专家研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力求条例内容既具前瞻性又切实可行。历经数十稿修改,***终该条例顺利通过审议并正式施行,填补了当地红色资源系统性保护的法治空白。

刘新东主任在访谈中动情地表示:“每一次触摸那些斑驳的革命遗址,都仿佛听见了历史的回响。我们立法,不仅是保护一砖一瓦,更是守护一种精神、一段信仰。”他强调,法治的力量在于预防,在于将保护意识前置,让红色文化在制度的护航下代代相传。

此次专访内容将于近期在《民主与法制》周报刊发,敬请期待。山西新东律师事务所和山西新东(太原)律师事务所,将在刘新东主任的带领下以党建促所建,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以保护红色文化为己任,以法律为笔、责任为墨,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征程中书写属于法律人的时代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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